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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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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的意义

法治社会建设的意义

  你要的是学术文章还是了解一下?

  简单的来说
  1。教改 2。医改 3 土改 4。房改 5。企业改制 工人就业 6。股改

  学术文章

  纵观历史,中国在人治社会下发展了两千年,在绝大多数时间里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从世界文明发展史上看,历史上古希腊、两河、印度、中国产生的四大文明只有中国的文明保存了下来,传承至今。今天的中国人怎么突然说已经被历史证明了成功的经验不好了呢?在我们已经进入文明的时代,西方社会还处在茹毛饮血的境地,现在我们却要放弃自己的东西向西方学习,这样做是为什么?

  对这个问题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和深入的思考并不是一篇短短的博文能够解决问题的,而且本人对这个问题思考的远远不够,本文只能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各位共同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讨论人治的优劣。

  人治的最大优势是决策效率高。人治社会的最大特点是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这就在决策过程中省去了****中大量繁琐的决策程序。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存在许多稍纵即逝的机会,高效率的快速决策能够更容易、适时地抓住这些机会。因此,在人治社会下,一旦明主出现,或者有一个好的领导团队出现,社会的发展就会十分迅速。

  第二个优势就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人治社会祟尚万众一心,人心齐泰山移,要求有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因此许多法治社会办不到的事,在人治社会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我们国家的城市建设能有如此日新月异的发展,在法治社会下是不可想象的。最简单的例子是旧城改造中,经常需要道路加宽,取直,这从总体规划上看怎么说都是好事。但在**社会下,必然会涉及到道路两边和取直障碍建筑所有者一批人的利益,如果有一个人协商不通,这项工作可能几年、甚至几十年也别想做成。而在我们国家,这根本就不是问题。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再赘述。

  第三个优势容易形成强大的势力。历史上的强大帝国无一例外都是人治社会下产生的。虽然我们过去称美国为美帝国**,苏联倒台后,美国人自己也在考虑是否应该建立帝国的问题,但美国并不符合历史学家对帝国的定义。任何时代生活在一个强大的国家中要比生活在弱小的体制下更有安全感,也更容易获得更多的利益。古希腊是**的发源地,但它却多次被外族侵占。

  人治的最大劣势是容易犯大错。希特勒一个人就可以让世界数千万生灵涂炭,财产损失更是不计其数。毛**晚年一个判断失误给中带来了十年**,使中国的发展一下子被世界甩在了后面。

  第二个劣势是不尊重个体。人治由于是少数人决策,在决策过程中不需要考虑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想法,自然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少数人或单个人的个体的利益就会少一些。长期在这样的社会体制下,自然在社会的总体认同下轻视个体的利益和感受,这与现代社会尊重个体,增加社会和谐相矛盾。

  人治的第三个劣势是难以保持社会稳定。由于人治的少数人决策机制,对大众的感受不敏感,容易与多数民众的意愿相佐,且由于决策的暗箱操作,即便是正确的决策也可能因得不到理解而产生矛盾。这些问题的积累很容易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引起内战,对社会的危害极大。

  因本人对该问题思考的不够深入,暂时就想到这些,希望大家补充、完善。

  对人治社会的劣势再补充两点:
  一是压制人性,此一点造成的影响是十分广泛、深远的。在人冶社会,当权都的好恶决定着社会的好恶,不同的人当权,就会有不同的好恶,造成社会的道德标准、是非标准混乱。被封建社会大力推崇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是典型的不问是非标准,只唯上的愚忠哲学。在这种道德规范下,追求真理是错误的,无限尽忠才是做人之本。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自然形成了君王、父辈老子天下第一,对下级、晚辈绝对的控制权,并且为了加强这种控制权,自然会限制下级、晚辈的**性和探索精神,对于下级、晚辈来说,既然**性和探索精神不是与社会相溶的观念,自然就会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压制这种寻求**、希望探索的原始冲动,学会夹着尾巴做人。中国代近代在自然科学方面远远落在了西方后面,应该说人治社会是重要根源之一。没有**思考,也就谈不上创新,并用“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观念为自己的墨守成规找到了最好的理由。

  压制人性的另一大危害是让人失去了真诚。既然一切以君王、长辈的好恶为标准,就不能随意表示自己的真实思想,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中国的处世原则就是“话到嘴边留三分,不可全抛一片心”、“言多必失”,中国善于察言观色等等,都是要人不要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而要学会顺从上级的的意思发表自己的见解。久而久之,中国人自然就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成为只会人云亦云的应声虫。中国人的机变、权谋等处事哲学应该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这些就是在人治体制下“发明”的生存之道,只有学会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才能明哲保身。

  二是对缺少对社会进步的继承性。中国古代出出现了一大批伟大的科学家、发明家、医学家、探险家,如张衡、祖冲之、华佗、徐霞客、郑和等,还有诸葛亮发明的木牛流马等应用技术。但这些发现、发明很少能延续下来,一个重要原因是就在人治社会下,一切以统治者的好恶为标准,这一个统治者有某种爱好,这一方面便可以得到发扬光大,当另一个人当政时,不喜欢这些东西,便将前者的成果束之高阁,甚至付之一炬。最典型的就是郑和下西洋。郑和在这一个皇帝的支持下七下西洋,可是到另一个皇帝当政后,不喜欢这样的行为,下一道“片板不得下海”的圣旨,中国的远洋事业也就彻底终结了。特别是中国在改朝换代的过程中,更将前朝的一切破坏殆尽。

  这种一切从头再来,让中国的历史在两千年来陷入停顿。年龄大一些的人都看过过去的“小人书”,那其中有许多历史故事,我们在这些故事中看到不管是使用的兵器、穿的衣服、住的民房或宫殿等等,除了清朝的辨子和帽子有点变化外,如果不看文字根本就分不清是哪一朝、哪一代,两千年基本没什么变化。中国最早建立了伟大的农耕文明,把世界远远却甩在了后面,而两千年的停滞,却给了西方超越我们的机会。

  先补充这两点。希望各位继续发表各自的高见,我们一起来讨论。

嗯嗯,法治的作用是什么?

法治之精神在于:其最大目标在于保证每个人拥有必要的自由和做人的尊严。其最大特征在于适用于所有社会个体。其最好机制在于公开透明地由**司法机关实行。司法**,写在我国及其它国家的法律教科书之中。而二千年的封建社会,一直是“人治”社会,由人来决定人,由人来裁定人,如无良法可依,则必有不文明之时。“人治”搞到最后,一切规矩会不成其为规矩,终还是野蛮社会。强者与弱者。弱者所希借冀的是法律为依靠,强者所惧怕的是法律为缰绳。为什么要保护弱者?因为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个体都有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弱者,既同是人,如果不能够以法律为依而平等,那么这种不平等终会适用于所有个体,任何人都将可能因这种不平等而受害,不管当时是强者否,因总有时过境迁之时,哪怕是贵为何人。马克思说,在****社会中,一个个体的自由和解放成为所有个体的自由和解放的必要条件。其实不管是在什么社会,都会是这样。观规则若水。人类社会如湖。一粒微石入水,如其代表不公平法则,水波扩展,终推及一湖。如其代表公平,亦必惠及一湖。是为所观,故须推行法治,以得共有公平和共有规则。以法明理、明德,则一湖水中所有水滴均受益。如有某水滴不愿以此法而存,愿逞亦能逞其强,实则侵了众水滴相安无事之规范,激起的是层层涟漪,一时难以禁止。一力推一力,渐成波澜大起之势。而非众人所愿。所谓文明,总是在和谐处。此时规则明立,各得自在,各扬其能,相互促进,群体共同进步。而人生世上,着实渺小。追名逐利,不过烟云。推动人类进步,惟此可系小水滴之价值。建立良法,推动法治机制形成,应当成为*员干部群众之共识。

法治的重要性是什么?

法治的重要性: 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坚持立*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法治凝聚着我们*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依法治国的方法: 一、旗帜鲜明地坚持*的领导,确保社会**法治正确**方向 《决定》开宗明义,把“坚持中国***的领导”列为首要原则,把“加强和改进*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重要任务部署,阐述了*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坚持*的领导是社会**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二、加强*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管*治*建设*国有国法,*有*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依据*内法规管*治*。只有把*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 *规*纪是管*治*建设*的重要法宝。拥有一整套*内法规制度,是中国***的一大**优势。 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决定》强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中国实际出发,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要吸收中华民族修齐治平的文化营养。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有什么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有规约束的作用。 1、法律构建的秩序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必须品。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规则和秩序一直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无序和混乱只会让我们感到恐慌和无措。没有规则和秩序的生活无法给我们带来安全感。如果一直生活在一个没有安全感的社会或者环境中,人的心理最终会崩溃,整个人类社会将无法运转,最终的结果可能是灭亡。假如没有交通规则的存在,那么我们每个人将而无法出行。因此规则和秩序是我们可以得以生存的前提。混乱最终只会导致灭亡。规律和秩序一直是世界的本质,科学的最终目的就是发现和解释规律,从而运用规律。规律本质上也是一种逻辑固定关系表现出秩序性。规律的上位概念是真理。发现和认识真理目的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好的生活。 人类天生具有向往秩序和协调的本性。这种本质属性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我们对于长相美丑的评价。无论是说五官端正还是经过证实的黄金比例身材最好看,都说明了只有协调和谐的东西才是最为美好,为众人所追求的。我们普遍认知中长相不好看往往就是因为五官不协调,鼻子大眼睛小,或者五官之间的距离和位置不协调,“车祸现场”的表述就是对于杂乱不协调的反映。喜爱协调的背后表明了人们对良好秩序的本质需求。 2、法律本身代表着积极向上和公正的价值观,有利于每个人的发展。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好的法律能够推动经济发展和生产力的提升。我们常常会看到其他国家各种奇葩的法律规定。比如在荷兰卖**娼合法化,在美国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往往会判决好几百年的有期徒刑。这些规定背后具有深刻的历史和文化原因。阿姆斯特丹被称为“性都”这与荷兰曾经是“海上马车夫”的航海强国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阿姆斯特丹又是当时著名的港口,男人出海期间女人无法上船,这导致了荷兰卖*的普遍化,**对于卖*问题无法禁绝进而采用了合法化管理的方式。美国刑法对于犯罪人判处无法完成的刑期,代表着一种理念和意志,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强烈谴责。 法律的规定来源于社会的历史文化现状。同时又反过来塑造了人民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对于人民成长和进步启着强烈的指导作用。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对于自己的国民具有不同的作用,而好的法律则能够引导国民不断向前。 3、法律的实施使得社会的矛盾得以化解,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制定出来之后,绝对会有不遵守的人,如果不加以遵守,法律将会形同虚设。只有共同遵守法律才会形成良好的秩序,我们的生活才会有安全感而不是充满不确定和未知的危险。因此对于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必须要给予他们一定的处罚。除此之外,法律对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纠纷具有定纷止争的作用。纠纷的解决的可以让我们每个人渡过难关,解决心头大患,而不会被纠纷纠缠一辈子。正是法律的实施才使得我们可以正常生活下去。法律是一种救济和保护。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可以感受和领悟到公平正义的力量,这比采用强权来解决矛盾具有更好的效果,符合人性本真的需求。 法律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特别是自从人类文明出现以后,法律也开始随之出现,她是我们每一人在社会群体中可以正常生存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什么矛盾纠纷,我们可能感受不到法律的存在和力量,但是它其实无时不刻都在我们的身上启着作用,在给我们维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助推我们前行。

法治的重要性

法治是一个国家的立身之本,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必要元素,正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就我国而言,我认为法治的重要性有以下几点。 一是依法治国深入*心,深入民心,防止了****,塑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就落马官员而言,很多的****的官员大多是因为他们不懂*国法纪,心中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而使他们没有扛住利益的**,跨出了“红线”,走向了****的不归路。很多犯罪份子也都是如此,他们犯罪大多也是因为对法律没有遵从,没把它放在心上,从而使他们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所以依法治国是防治****、降低犯罪率的一剂良药,也是促进我国快速发展发展的根本之源。 二是依法治国纠正了冤假错案,增强社会的公平性,使人们群众获得了安全感。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行,过去的冤假错案被**,如受人关注的聂树斌案、孟存明案以及刘志连案等等,这一系列的冤假错案的纠正,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是人民群众获得了安全感。随着依法治国层层推进,无论是谁都要受到法律的监管,违法必究,如震惊我国的长春长生**造假案,事件发生后,我国司法机关立即响应,对长春集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执法,没有一人逃过法网,此事一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点赞,维护了人民的权利。 三是依法治国是我国发展的动力之源。古云:“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古至今,所有强盛的国家无不法治严明的;我国有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国外有古巴比伦颁布《汉谟拉比法典》,刻于石柱,严格要求,最终推动古巴比伦王国进入上古两河流域的全盛时代。就中外历史来看,强国往往通法治而生,所以,依法治国是我国发展的动力之源。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有它的阶级性吗?应该说有。没阶级性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究竟是什么?谁能说的清呢?说它是维护道德伦理的,那在资本**法律是维护公众的道德伦理的吗?试问,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法律最完善,法制最健全呢?哪个国家的法律制序最好呢?谁能举出例子说明呢?是世界强国的法律执行的最好吗?真是不得而知。总之,没法律是不行的。没法律的约束,这世界和各个社会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子了。
谁的法律维护谁的社会制度,这是不用说的了。在资本**国家,法律不过是维护的是资本**的统治罢了。在社会**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了。从而也维护了国家的集中领导。法律万能论我是始终不赞成的。外国人就吃法律,中国人也吃法律吗?“法”一处不到一处乱,这绝对不是什么好的现象。是否国家也要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设立法律呢?
中国如果成为万法大国,事情也许更乱更糟糕了。公路法,人的走路法,吃饭法,上学法,说话法,购物法,等等无穷无尽,没法就出事。究竟怎么样才算是健全法制,用法制使全社会和谐起来,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说到这里,进步文化的作用在哪里呢?进步思想又在哪里呢,作用还有吗?我说,没有一种风尚深入人心,没有一个政*的思想深入人心,没有一位国家***的思想深入人心,没有一个倡导的社会风气深入人心,法制再健全也是无济于事的。
现在,有些人还闲政策放不开,搞得人们思想放不开,人的行为还没完全放开,主张人性的自由太受约束,说是影响了各性的发展和张扬。还嫌精神上受压抑。说白了,这些人到你想到那个国家好了。哪个国家法律既严,人又特别自由呢?自由社会,自由国家不是没有的。那就是“西方”了。法律对人性的自由不知道有什么约束,需要法律专家来判定了。法制对人性的自由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应该有个说法了。
目前,我们的社会属性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越来越趋于自然化。人也是一样,都成为自然人了。人不在有任何的阶级性,这是不可扭转的一个趋势了。自然社会又该怎么样,自然人又该怎么样呢?说白了,只有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了。顺其自然,这是说了多少年的老话了。那政*和法律又有什么用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可取,人性绝对自由不可取。人必须要有进步思想的约束,我们的社会才能形成向心力。
**与法律的结合,其比重6比4,而不是全以法制法律代替**。无**的,进步思想的社会,一个法律大国的社会将是一个极为混乱的社会。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不是一个充满私心的社会呢?谁不是以个人利益为先呢?事实上,谁不这样就没饭吃。**思想教育已经不灵了,只好用法律进行管制。一个案件攀升有增无减的社会绝不是法制社会应该有的现象。法制在社会中,只能起辅助作用而不是主要作用。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乱了章法。
要知道,各国与各国的性质具有本质的不同!帝国**,军国**,沙文**,等等,都是与它所在地人群,地理,资源,人文伦理形成是有直接关系的。不弄明白这点,就是乱来。中国的地理条件,文化,伦理道德,就形成了中国的国家的性质。不能与其它国家等同!因此,法律在国家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一定要明确这点。法律大国,就是,说话的人多,干活的人少,真正的价值靠谁去创造呢?一个说话人多干活人少的国家,想真正走在世界前列也是很难的。只有创造价值的多,说话的人少,赶超世界强国才有希望。
在法律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这可以说是极为可笑的.在资本**国家,他们的法律是维护议会制度的,是人性和性行为极为开放式的,中国也要如此吗?
最后要说:人不自觉,法律再严也无用。为了个人利益还怕法律吗?如果法律真的是那么神,人们都怕法律,那些**早不存在,犯罪案件也不会继续攀升了。
在文明与进步文化的背后的**文化起着相当大的破坏作用。这种**文化不产除,**与法律将会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法律对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作用

  法律是现代“和谐社会”基础.

  “和谐”意味着安宁有序,蕴涵着富足安康,是数千年积淀起来的中国文化的精髓,也是普通平民百姓的最深层的内心诉求。现实的东西总是需要借助一种现实的力量才能实现,即法律。人们不仅必须在行动上服从统一的法律,而且必须在思想上发自内心地认同统一的法律。法律是一个以多元利益并存为基础的社会调整机制,是市场机制下国家权力调节经济社会的重要形式。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才能够充分保护市场主体追逐自身利益的权利,才能够平衡社会矛盾,也才能够激励市场主体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进而从根本上消灭社会不和谐的根源——贫困。 法律作为现代和谐社会基础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和谐的社会需要人们真诚地交流和沟通,特别是在**领域,只有理性的交流,才可能达到交流的目的。封闭时代,短暂的和谐几乎都是与愚昧不可分离的,建立在对**权力的盲从的基础上。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摆脱了盲从心理,开始普遍依靠自己的理性思考来解决问题。这是理性时代的特征,是不可逆转的,人们需要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需要在文明的**机制中通过话语的形式参与**事务,因此,需要通过法律建立和完善****制度并且在这个制度中充分表达意见。

  在我国当代历史条件下,和谐社会不是脱离法治的和谐,而是依靠法治的和谐;只有积极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流行用语。“和谐”意味着安宁有序,蕴涵着富足安康,是数千年积淀起来的中国文化的精髓,也是普通平民百姓的最深层的内心诉求。特别是经历了“文化大**”以及形式多样、花样翻新的**运动的中国人,对和谐自然有着一种他样的感受。相当长一个时期,凡是以和谐、平安为主题的文艺作品,例如歌曲《祝你平安》、《常回家看看》等,都能被广泛传播和传唱,就是明证。在这个意义上,“和谐社会”这个词组代表着一个时代的中国人的共识和美好期待。
  真正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够实现祖辈们孜孜以求的“和谐”?历朝历代的**和百姓,鲜有不希望“和谐”的;而千百年的历史则又告诉我们,“和谐社会”并非唾手可得。数年前,我们还经常可以听到类似“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团结的大好局面”的话。为了和谐,中国人付出了血的代价。和谐是一种融洽团结的生活秩序,它是实实在在的,来不得半点虚假。团结是一种现实的团结,真诚的团结,只有如此,才可能形成真正的和谐。所以,我个人以为,诸多情况表明,“和谐社会”在中国在几乎所有人眼里,都不是一个是否需要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我们需要由和谐的理想转化为和谐的现实;需要从和谐的口号变为和谐的生活。而如何才能够转化呢?
  现实的东西总是需要借助一种现实的力量才能实现。
  我们的祖辈在追求和谐的历史过程中留给了我们一份宝贵的精神遗产,即和谐社会是不可能建立在道德说教的基础上的。鲁迅先生对封建礼教的批评并没有过时。在漫长的封建时期,“和谐”是以社会不公和*役为内容的,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表面上的和谐,所以,没有真正的和谐。更何况现实社会是一个利益严重分化的社会。与我们的祖先相比,现代中国人面对的社会是一个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础的社会,个体利益受到了空前的尊重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成效之一,就在于我们开始承认个体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有助于社会的进步与和谐。由于个体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必然导致贫富差距和利益多元,进而产生明显的道德分歧,因此,我们面对的“和谐社会”问题必然是一个现实中的**利益冲突和道德冲突基础上的和谐问题,这远比单一利益背景和单一价值观的社会存在更为复杂的和谐问题。这当然不是说“和谐社会”在这种社会条件下是不可求的,事实上,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所描述和分析的,现代社会是建立在一种新型的以广泛的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团结背景下;我希望强调的是,现代社会的“和谐”需要我们立足于现实。在一个利益严重分化的社会,必须由一种可以主导和控制利益对立关系的力量来推动、维系与保障和谐。这就是法律,且只能是法律。
  社会和谐的基本标准就是行为的和谐,即人们之间可以保留思想上的多样性,但是在基本行为方面必须符合统一的行为规范。“社会”是一个群体的存在,群体之间的和谐自然以行为的和谐为前提。当然,更进一步,则是人们不仅必须在行动上服从统一的法律,而且必须在思想上发自内心地认同统一的法律。能达到这种意义上的和谐,应该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但是,我们必须保证首先做到行为上的统一。然而,多元社会中行为的统一需要建立在对不同利益的充分考量和衡量的基础上,需要**权力至少能够在形式上中立的立场上行使,需要不同的利益主体都能够参与到行为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过程中,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加强政权建设。依法执政的提出,显然是把加强法治国家建设作为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作为推进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举措。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法律是一个以多元利益并存为基础的社会调整机制,是市场机制下国家权力调节经济社会的重要形式。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才能够充分保护市场主体追逐自身利益的权利,才能够平衡社会矛盾,也才能够激励市场主体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进而从根本上消灭社会不和谐的根源——贫困。
  法律作为现代“和谐社会”基础的另外一个原因则在于,和谐的社会需要人们真诚地交流和沟通,特别是在**领域,只有理性的交流,才可能达致交流的目的,即形成最大限度的共识。封闭时代,短暂的和谐几乎都是与愚昧不可分离的,建立在对**权力的盲从的基础上。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摆脱了盲从心理,开始普遍依靠自己的理性思考来解决问题。这是理性时代的特征,是不可逆转的,人们需要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需要在文明的**机制中通过话语的形式参与**事务,因此,需要通过法律建立和完善****制度并且在这个制度中充分表达意见。上个世纪70年代末以来,****提出加强社会****的同时,又要求健全社会**法制,不是偶然的。
  综上所述,在我国当代历史条件下,“和谐社会”不是脱离法治的和谐,而是依靠法治的和谐;只有积极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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